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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湘潭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递补有关工作的通知(二)

发布:2023-09-01 16:48:55  关注:25383次

根据《湘潭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》规定: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,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。按相应规则,专职辅导员(女)(c2)岗位,唐春晖(2023gkzp2489)被确定为递补对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体检时间安排

请本次递补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9月4日早上7:30前到达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(体检中心)集合,登记签到后统一参加体检,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(含毒检),完成体检后需到工作人员处再进行登记。体检结果由湘潭大学人事处统一领取。

二、体检有关要求

1.体检前勿熬夜,禁烟酒、油腻食物;

2.体检前请保持空腹,待体检工作完毕后再就餐;

3.体检严禁舞弊或隐瞒病史,全程谢绝亲友陪同;

4.须本人参加体检,如有代检行为,则取消该对象聘用资格;

5.体检费用自理。

三、考察有关要求
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请各位考生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2天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湘潭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(综合办公楼414),审核无误后领取调档函。

1.无犯罪记录证明(派出所开具);

2.现实表现情况说明材料(应届生由毕业学校或学院二级党组织开具,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,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、村、社区等单位或党组织出具);

3.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。

4.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。

湘潭大学人事处

2023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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